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分阶段改革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
■到2030年,着力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
部署四方面重点任务
■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
■实施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
■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近期10个改革主攻方向
■研究探索鼓励创新创业的普惠税制
■探索开展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改革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市场制度
■落实和探索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
■完善股权激励机制
■探索发展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
■开展海外人才永久居留便利服务等试点
■简化外商投资管理
■改革药品注册和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国家科学中心运行管理制度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着力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一体部署、一同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企业主体、以人为本、开放合作的原则,突出改革重点,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方案》着眼当前和长远,提出了分阶段的改革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
到2030年,着力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同时,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总体目标定位,部署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实施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四方面重点任务。
《方案》着眼突破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结合上海实际,从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实施激发市场创新动力的收益分配制度、健全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建立积极灵活的创新人才发展制度、推动形成跨境融合的开放合作新局面等六个方面,对改革重点进行了系统安排和部署。
《方案》 基于上海现有基础和条件,提出了近期拟开展先行先试的10个改革主攻方向,主要包括研究探索鼓励创新创业的普惠税制、探索开展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改革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市场制度、落实和探索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完善股权激励机制、探索发展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开展海外人才永久居留便利服务等试点、简化外商投资管理、改革药品注册和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国家科学中心运行管理制度等。同时,细化提出了20项具体改革试点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加快实施,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形成一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