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门如何打开——电子商务立法草案六大焦点解析

2016-12-20信息快讯网

 

11月11日,在阿里巴巴菜鸟网络全自动智慧仓储基地,工作人员在处理“双十一”订单包裹。新华社记者陈君清摄

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

一直以来,立法滞后和监管空白让电商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记者梳理了首部电商法草案的六大焦点。

微商、网约车算不算规范对象

这些年,分享经济、020、社交网络、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引起各界的不同看法和声音。这些领域的活动,到底哪些属于电商法规范的范畴?

根据草案,电商法中所指的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指出,这里的经营活动一般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持续性业务活动。如果自然人利用网络出售二手物品、闲置物品和自产农产品,属于偶然行为、不具有持续性的,不适用这一法律。

业内人士认为,从广义来看,在线保险、网上证券交易、网约车等都属于通过互联网进行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但金融服务因有其特殊性,不是本法规范的重点,参照行业专门法律。

“炒信”之风能否就此刹住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众多网络刷单的黑幕,多个电商平台成为刷单重灾区。由于生意火爆,不少刷单群换了个“马甲”,照样干得“风生水起”。

草案规定,不得实施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包括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的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及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等。

“刷单目前主要由交易平台依据自身制定的交易规则去治理,而工商部门因缺少技术优势,难以及时发现证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说,这次以立法的形式对炒信行为进行了禁止,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炒信行为的法律责任,规范电商的经营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门”能否打开

买到假货投诉无门,找平台还是找企业?网购商品延迟送达怎么办?消费维权成为网购消费者的心头之痛。

草案中有多个章节和条款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章节提出“先行赔付”“保证金”等条款,要求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电商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平台内经营者真实信息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第三方平台先行赔偿。电商平台与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作为服务担保机制的一部分。另外,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章节还对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作了专门规定。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教授说,草案的一大特点是更加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对第三方平台的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对平台上经营者的监管义务等。

“草案不可能也没必要‘包揽天下’。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已有规定的内容,电子商务法原则上就不再加以规定。同时,对于不断发展中的电子商务,草案也兼顾了现实性和前瞻性。”王文华说。

信息泄露被“精准诈骗”如何防止

近日,“京东数据疑似外泄”引起热议,折射出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网上商城用户信息与其他类型网站不同,下单时要填写顾客的手机号码、地址等真实信息,甚至涉及银行卡等。不法分子一旦拿到这些信息,就很有可能进行“精准诈骗”。

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建立制度提升技术手段,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毁损,确保电子商务数据信息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毁损时,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先要治理个人信息的非法交易,让参与倒卖个人信息的各个环节都承担责任。”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荆林波说,这一规定可谓抓住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牛鼻子”。

网上开店怎么征税

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交税”几乎是一种潜规则。出现不交税问题的核心在于,监管部门并不掌握一些电商平台以及平台上注册企业的相关数据。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谢波峰指出,有关部门从平台根本拿不到网络交易的真实数据,相关政策也就无从谈起。

电子商务法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说,电商卖家只要存在经营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只不过当前电商中有一些是大学生或者低收入群体创业,国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C2C商家进行工商登记并纳税,这个红利期必然要过去的。

网店经营者和电商专家建议,电商征税不应该“一刀切”,要区分哪些是经营性行为,哪些是非经营性行为,比如有人偶尔在网上卖自己的产品也要求办工商登记交税就不合适,可以考虑根据交易规模和频次,制定交税标准。

规范第三方平台能否带来放心购

据统计,通过第三方平台达成的交易占目前网络零售市场规模的九成。然而,当前的网购乱象多数是由于电商平台制假售假、销售违禁物品。

根据电子商务法草案,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应对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进行检查监控,发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销售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等,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当前,绝大多数电商平台都要求对经营者信息进行登记,但微商这方面规范很不完善,如何调整和规范需要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海川汇国际信息咨询 (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苗玉瑞说,应建立完善的监管、追究机制,明确罚则和责任追究流程。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门如何打开

——电子商务立法草案六大焦点解析

 

11月11日,在阿里巴巴菜鸟网络全自动智慧仓储基地,工作人员在处理“双十一”订单包裹。新华社记者陈君清摄

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

一直以来,立法滞后和监管空白让电商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记者梳理了首部电商法草案的六大焦点。

微商、网约车算不算规范对象

这些年,分享经济、020、社交网络、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引起各界的不同看法和声音。这些领域的活动,到底哪些属于电商法规范的范畴?

根据草案,电商法中所指的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指出,这里的经营活动一般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持续性业务活动。如果自然人利用网络出售二手物品、闲置物品和自产农产品,属于偶然行为、不具有持续性的,不适用这一法律。

业内人士认为,从广义来看,在线保险、网上证券交易、网约车等都属于通过互联网进行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但金融服务因有其特殊性,不是本法规范的重点,参照行业专门法律。

“炒信”之风能否就此刹住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众多网络刷单的黑幕,多个电商平台成为刷单重灾区。由于生意火爆,不少刷单群换了个“马甲”,照样干得“风生水起”。

草案规定,不得实施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包括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的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及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等。

“刷单目前主要由交易平台依据自身制定的交易规则去治理,而工商部门因缺少技术优势,难以及时发现证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说,这次以立法的形式对炒信行为进行了禁止,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炒信行为的法律责任,规范电商的经营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门”能否打开

买到假货投诉无门,找平台还是找企业?网购商品延迟送达怎么办?消费维权成为网购消费者的心头之痛。

草案中有多个章节和条款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章节提出“先行赔付”“保证金”等条款,要求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电商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平台内经营者真实信息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第三方平台先行赔偿。电商平台与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作为服务担保机制的一部分。另外,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章节还对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作了专门规定。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教授说,草案的一大特点是更加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对第三方平台的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对平台上经营者的监管义务等。

“草案不可能也没必要‘包揽天下’。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已有规定的内容,电子商务法原则上就不再加以规定。同时,对于不断发展中的电子商务,草案也兼顾了现实性和前瞻性。”王文华说。

信息泄露被“精准诈骗”如何防止

近日,“京东数据疑似外泄”引起热议,折射出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网上商城用户信息与其他类型网站不同,下单时要填写顾客的手机号码、地址等真实信息,甚至涉及银行卡等。不法分子一旦拿到这些信息,就很有可能进行“精准诈骗”。

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建立制度提升技术手段,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毁损,确保电子商务数据信息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毁损时,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先要治理个人信息的非法交易,让参与倒卖个人信息的各个环节都承担责任。”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荆林波说,这一规定可谓抓住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牛鼻子”。

网上开店怎么征税

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交税”几乎是一种潜规则。出现不交税问题的核心在于,监管部门并不掌握一些电商平台以及平台上注册企业的相关数据。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谢波峰指出,有关部门从平台根本拿不到网络交易的真实数据,相关政策也就无从谈起。

电子商务法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说,电商卖家只要存在经营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只不过当前电商中有一些是大学生或者低收入群体创业,国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C2C商家进行工商登记并纳税,这个红利期必然要过去的。

网店经营者和电商专家建议,电商征税不应该“一刀切”,要区分哪些是经营性行为,哪些是非经营性行为,比如有人偶尔在网上卖自己的产品也要求办工商登记交税就不合适,可以考虑根据交易规模和频次,制定交税标准。

规范第三方平台能否带来放心购

据统计,通过第三方平台达成的交易占目前网络零售市场规模的九成。然而,当前的网购乱象多数是由于电商平台制假售假、销售违禁物品。

根据电子商务法草案,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应对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进行检查监控,发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销售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等,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当前,绝大多数电商平台都要求对经营者信息进行登记,但微商这方面规范很不完善,如何调整和规范需要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海川汇国际信息咨询 (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苗玉瑞说,应建立完善的监管、追究机制,明确罚则和责任追究流程。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提交审议 明确可减半征税及5项免税情形
规范业态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
三星上海召回“Note7”343台,消费者拿手机即可退货
上海社会信用立法形成草案 “信用”定义超越狭义经济概念
CEC2016中国电子竞技嘉年华26日开幕 四大女团助阵
特朗普敲定财政和商务部长
12项约束性指标保护生态环境
连续销量破万 荣威3系成“品质消费时代”轿车首选
鼓励消费和提倡分享,两者矛盾吗?
北京首张男性“保护令”引关注
消费级无人机成了“大蛋糕”
【每周一书】《起步的十年———茅盾在商务印书馆》
“红警”停课,孩子们“不停学”
浦东“拼”出未来发展“亮点组合”
电子商务法出台在即,淘宝卖家要哭了?
冬季保护心脑血管的7种食物 你吃过了吗
北京最大规模文物保护计划启动
第一八佰伴重装开业迎消费高潮 东方商厦试运行
迈向电子交易时代:纽约商品交易所将关闭交易大厅
厉害了!支付宝发布2016年全民账单,上海消费者“双料第一”
湖北推进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见成效
厉害了!支付宝发布2016年全民账单,上海消费者“双料第一”
上海修改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 征求公众意见
消费者的年货“篮子”新装了啥
市人大启动《消保条例》执法检查 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法制保障
叙化武问题决议草案未获通过
房地产税草案年内无审议计划 专家:不是定海神针
国歌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4-2024 dbsq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