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崇明生态岛未来发展蓝图如何?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 (简称 《决定》),从功能空间布局、环境品质、发展能级、人居环境等12个方面对崇明建设提出要求。
《决定》以“引领、规范、动员、保障”为重点,依次明确了崇明生态岛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范生态岛建设的关键环节及其要求、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岛建设、明确各级国家机关保障崇明生态岛建设的要求等。
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是市委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国家发展战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就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作出决定十分必要,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根据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精神,《决定》 第一条明确了推进崇明生态岛建设应当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绿色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实现永续发展等指导思想。《决定》第二条明确了生态立岛作为基本原则,将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作为基本方针,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将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基本动力。
在优化生态功能空间布局方面,《决定》重点体现了底线思维和生态安全。从底线约束的角度,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常住人口总量、建设用地规模和建筑高度;为保障生态安全,提升生物多样性,要求加强滩涂、湿地保护,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区建设,依法划定禁猎(渔)区,构建野生鸟类保护管理体系,以及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屏障体系。
在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方面,《决定》强化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的保护力度。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明确要求推进各类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同时,对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环境要素的综合整治以及公共绿化空间布局等作出规定,着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在提升生态发展能级方面,《决定》重点聚焦绿色产业发展体系。结合长远发展的要求,明确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对崇明生态岛建设过程中的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绿色升级、重点产业领域等作出原则性规定,以构建更具活力的生态发展格局。
在提高生态人居环境水平方面,《决定》重点关注生态惠民的实现路径。《决定》明确规定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能源开发利用、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等方面内容,让崇明居民享受生态岛建设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