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今年上海市政府的"1号文件”让企业和群众有了松绑的感觉?
上海市政府今天(31)又公布了87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以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按照新规,企业刻公章前无须跑公安部门审批,一批行业资质或证书在遗失补办前也免掉了在指定媒体刊登遗失声明的环节。
在今天对外公布的“沪府规2018年1号文件”中记者注意到,本次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有55项,调整的有32项。从内容上看,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与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创业的联系比较紧密,有利于为企业和群众松绑减负,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比如,“核发《上海市印铸刻字准许证》(公章)”被取消后,企事业单位等在刻制公章前不再需要跑公安机关审批,改由公章刻制企业在刻制公章后将用章单位、印模等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又如,“复印打印业务审批”的取消,使得群众在经营该业务时,不再需要取得新闻出版部门的许可,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登记营业。
此外,本次还取消了一批国务院部门委托、地方初审的事项,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对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审核”等。今后,企业如需办理这些事项的审批,不需要经过地方、国家两道审批门槛,只需直接到国务院相关部门申请即可。
本次调整的32项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涉及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共取消评估评审34项、优化简化5项。这些清理规范的事项,主要分为四类:
一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资金证明、验资报告、健康证明等材料;
二是由原来申请人委托改为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评估评审,如在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的许可时,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实地条件鉴定评审;
三是由原来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材料,改为申请人既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如在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时,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四是申请人在遗失许可证申请补发时,不必再到指定媒体刊发遗失声明或作废证明等,如对注册测绘师注册证或执业印章遗失申请补办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遗失声明。通过清理规范这些事项,有效减少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评估、评审、证明等,可以为企业办事节省时间和费用,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按照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城市的目标,上海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壮士断腕、刀刃向内的精神和勇气,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的力度,力争放得更彻底、更到位,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据介绍,为确保文件精神尽快落地,市政府要求相关改革举措全部向社会公开,各区、有关部门抓紧做好相关事项的落实和衔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同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效能,努力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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