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荐改革开放杰出贡献表彰人选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荐改革开放杰出贡献表彰人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现改革开放40年来的伟大成就,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改革开放先锋模范人物为榜样,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化、开放再扩大,坚定不移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党中央决定,表彰一批为改革开放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
《通知》明确了推荐人选范围与条件。推荐人选范围为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区各系统各领域为推动改革开放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包括军队人员、港澳台侨人员以及外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推荐。推荐人选为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全国具有标志性意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个人,并同时具备政治素质过硬,为推动改革开放作出杰出贡献,遵守宪法法律,道德品德高尚等条件。推荐的外籍人士需对华友好,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作出杰出贡献,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通知》明确了推荐评审程序。包括提出拟推荐人选、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复审、党中央决定等,并明确了材料报送、时限等具体工作安排。
《通知》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成立中央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坚持政治标准,把握正确方向。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凡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三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有机统一,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切实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品德关、贡献关、廉洁关,把为推动改革开放作出杰出贡献的标志性人选推荐上来。四是要依法依规推荐,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坚决防止“带病推荐”。对在推荐中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各项工作,不层层开展评选表彰。确有必要开展表彰活动的,要事先报党中央审批。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