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房地产库存 哪些限制性措施是过时式?
12月18日至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2015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部署2016年经济工作,重点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讲话中阐述了明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具体部署了明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战略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在“去库存”的大背景下,一些房地产措施已经被取消。早在去年,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限购令”均已取消。那么,未来可能被取消的过时限制性措施还有哪些?
一、限制购买多套房。早在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作出部署。当时,住建部相关领导要求,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当前,要在努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的同时,着重加强需求管理,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住房供应不足的城市,要限制购置多套房或大批量购置住房的炒房行为。
二、二套房限贷。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委于2010年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投机性购房,三套房全面叫停,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三、个人所得税。2013年“国五条”细则: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