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遗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上海剪爱公益发展中心正在社区传播徒手剪纸的技艺。
浦东派琵琶第七代代表性传人林嘉庆指导小学员们的指法运用。摄影:袁婧
田山歌、阿婆茶、江南丝竹、土布染织、海派紫砂艺术等传统技艺习俗,都是上海耳熟能详的非遗项目,如今在社会组织的参与下,国内外许多舞台上都能看到这些技艺的身影。
今年3月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出炉了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蓝皮书》,首次以区为单位呈现国家级、市级、区级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大事记。数据显示,上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建立国家级、市级、区级三级名录和传承人体系,其中国家级项目55项、市级项目220项。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随着上海非遗保护事业快速发展,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非遗保护亟须社会组织的更多参与。
值得欣喜的是,在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食、传统医药等领域中,社会组织逐步参与了科学保护、抢救性保护,这些非遗技艺也因此有了更多发展平台。
市非遗保护协会会长高春明说:“社会组织的参与让更多人感受到非遗的亲和力。非遗不是束之高阁的文化,缩短传统与生活的距离,实现活态传承才是对它们真正的保护。”
■本报记者 祝越
非遗保护需鼓励民间力量参与
高春明认为,非遗保护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的保障机制,而非遗保护的保障机制建设,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需要发动民间力量,形成社会的文化自觉和价值认同。
2013年11月,文化部牵头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并要求各省市尽快成立省级非遗保护协会。
2014年,由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近百家非遗保护专职机构、基层社区和相关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并启动筹备。
2015年,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成立。这个拥有近600名会员的社会组织,在业内也被给予厚望。随着协会的成立,民间组织与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工作专职机构形成了三位一体的非遗保护工作格局,这三股力量分别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共同推进非遗事业的发展。
目前,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已经两次推出食品非遗礼盒。去年春节前,集结11种“上海老味道”的年货礼盒登陆上海,包括邵万生的黄泥螺;万有全的青鱼干和家乡咸肉;老大同的香糟风肉、虾籽酱油、特浓糟肉;三林酱菜的大头菜、小酱瓜;立丰鸭肫肝;城隍庙五香豆;崇明桂花酒酿等,汇聚非遗项目中华老字号拳头产品。这一年货礼盒受到市场的热捧,两周就销售了数千套。
高春明介绍,协会成立后,更进一步整合了社会资源,搭建公众参与的公益平台,让企业、团体、个人共同参与非遗保护;同时,为了提升非遗保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建立了由管理部门、学术机构、大专院校、社会专业团体等组成的指导委员会,为上海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专业化分类指导,通过开展项目评审、学术交流、项目推介、宣传推广等活动,实现非遗工作的多元共存。
非遗保护有了法制保障
非遗现状到底如何?据统计,上海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75项,其中国家级55项;非遗传承人1333人,其中国家级传承人94名;各类传承场所72个。上海非遗项目分为十个门类,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广泛、形态差异较大,生存状况和传承情况也各有不同。
在过去一年里,上海的非遗保护事业延续了科学规划、积极探索、注重管理、层层推动的思路,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平台建设更加规范、保护措施逐步落实、立法保护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不断进步。此外,非遗保护的传承工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社会宣传、全民参与等各个方面也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非遗保护法律与政策体系的整体框架和积极效果开始显现,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到这一事业中来,各种具有自主创新意识的新举措不断涌现,以数字化、网络化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也在初步应用中展示了良好的科学支撑前景。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已列入本届市人大五年立法计划。据介绍,《条例》的立法过程始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指导,分类保护;合理利用,融入生活”的指导思想,并充分吸收了非遗协会专家们的意见。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最终表决通过了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条例》全文共八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调查与保存、代表性项目名录、分类保护与合理利用、传承与传播、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立足本市保护工作实际,强化“保护”意识,凸显了上海特色。
高春明说,《条例》 确立了对非遗实行分类保护的原则。对濒危项目实行抢救性保护,将内容、表演形式、技艺流程等予以记录和建档;对受众较为广泛的项目则通过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培养后继人才等方式使其在当代传承发展。而对更为成熟的非遗项目,则实行“生产性保护”,让非遗不再留存于“博物馆”。《条例》还细化规定传承与传播措施,首次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包括个人和团体,重新认定保护单位。对于没有取得认证资格的单位,《条例》也将予以制约,对非遗保护将起到很强的促进作用。
活态传承的修行还得看个人
在非遗保护工作实践中,协会认识到,非遗是通过口传心授、言传身教传承的,是以人为载体的知识和技能的传承,其中传承人是保护主体。
根据协会的调查,目前传承人老化现象十分严重。一些项目缺乏经济效益,后继乏人、青黄不接,造成了非遗活态传承的困境。还有不少传承人相继离世,对传承工作带来无法挽救的损失。截止到目前,文化部认定的94位上海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已有20人去世。
目前,抢救性保护已经开始了探索。在崇明,“江南丝竹牡丹亭”作为保护工作重点,探索尝试了各种传承人的培养方式。例如,针对牡丹亭演奏队伍成员年龄偏大的状况,牡丹亭传承基地筹措经费购买乐器,并在民间调研的基础上发现一批较年轻的民乐演奏人员,为他们举办牡丹亭演奏培训班,并将他们充实到牡丹亭演奏队伍中去,推动了牡丹亭传承活动的开展。
同样拥有非遗的金字招牌,为何有的停滞不前,有的却能大步飞跃? 高春明呼吁传承人不仅要“修炼内功”,还要“大声吆喝”。“目前各区都已在探索如何利用各自区域的产业优势、市场优势、科技优势、创意优势和老字号企业的社会影响,实现非遗项目的市场化转化。”高春明介绍,浦东新区已率先开发上海绒绣、三林刺绣、三林瓷刻等系列“非遗宣传展示品”和衍生品;并把高桥松饼、钱万隆酱油、三林酱菜、下沙烧卖、三阳泰糕点等开发成平民化的“非遗伴手礼”。
通过口口相传,不少品牌已经成为需要排队的“网红”,这些产品富有地方特色,也增强了非遗项目自身的造血功能,促进了传统技艺的传承、利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