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应勇讲话:依法依规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昨天召开全体 (扩大)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人口老龄化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总结上海“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研究部署今年和“十三五”老龄工作。市委副书记应勇出席并讲话,副市长时光辉主持会议。
应勇指出,上海要把老龄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落实总书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新情况,针对新问题、新挑战,提出有效措施和办法,做到及时应对;要深入研究把握特大型城市人口老龄化、深度老龄化和老龄工作的规律,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制度,做到科学应对;要把政府行政的力量和市场、社会的力量调动起来,把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把法律、行政、市场等各种手段统筹运用起来,做到综合应对,不断提高上海老龄工作水平。他强调,“十三五”期间,上海要牢固树立“积极老龄化”理念;把握抓住硬指标、突出需求导向、立足补短板三个环节,抓好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会议提出,“十三五”期间,上海将从积极老龄、法制老龄、科学老龄、和谐老龄四个方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基本建成涵盖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政策支撑、需求评估、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加强老年人家庭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参与等各项权益保障,建设富有成效的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
2016年是实现“十三五”上海老龄事业发展的开局之年,上海将全面启动实施《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将坚持普惠与精准施策,织密老年社会保障安全网,要继续调整提高养老金标准,统筹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及与商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扩大实施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范围覆盖到全市7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
上海将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服务供给,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实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制度,在徐汇等部分区县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开;将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出台上海养老服务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养老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在养老服务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并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在专业设置、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薪酬激励等方面形成有针对性的措施。完成1.5万名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推动每个区县建立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
上海将着力加强老年维权和优待,发展老年文化事业,促进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继续完善老年维权四级网络建设,积极推动高等院校、律师、志愿者有效参与老年维权,依法为困难老年人实施法律援助;按照国家发展老年照顾服务的导向,进一步拓展公园优惠、老年教育、专业社会工作、老年旅游服务等老年人优待领域,提高优待水平,扩大覆盖面;启动实施 《上海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依托上海市民文化节平台,组织第十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创新公共文化配送服务模式;研究制定政策,激发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上海将扎实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完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今年在100家老年宜居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再新增39家试点。全面完成7000张公办养老床位、8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50家长者照护之家等市政府实事项目,着力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向嵌入式、多功能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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