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将历时半年
昨天,闵行区公安分局青年民警组成多支“新道交条例宣讲队”,前往辖区各大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法教育。图为民警在古美学校给同学们讲解交通法规。本报记者赵立荣摄
本报讯 (记者祝越)备受瞩目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将于3月25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该条例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执法检查纳入2017年度重点监督项目。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启动会,对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并听取相关部门情况汇报。
这次执法检查旨在突出该条例立法、执法、监督前后衔接,人大持续跟进、一步不松等特点,监督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加强从严科学规范管理,为创造更加干净、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造福全市人民。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和有限目标,聚焦“五个是否”,即执法准备是否充分、多部门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法规宣传普法是否全面准确、严格规范执法与便民服务是否平衡兼顾、交通组织是否优化完善。
会议指出,这次执法检查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高度来加以组织谋划,坚持向高标准看齐,以求实效为根本,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服务。
会议要求,执法检查要立足于依法治理、精细管理、便民利民、社会共治,强调“四个着重检查”:一是着重检查在依法治理上加大了哪些力度,突出法治引领,突出常态长效,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道路交通管理“硬骨头”难题;二是着重检查在精细管理上采取了哪些措施,促进部门协同配合、促进细节改进、促进作风建设,推进慢行交通网络建设,推进市区联动打通“堵点”;三是着重检查在便民利民上解决了哪些矛盾,推动各部门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加强换位思考,下大力气优化地面交通组织、解决停车突出矛盾,落实好道路时段性停车泊位设置、临时停车管理、“黄实线”划设调整、“一站式”便民服务等“温馨条款”,让市民群众对交通依法治理成效的获得感更加充分;四是着重检查在社会协同上开辟了哪些渠道,推动各部门有效组织发动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切实做到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
会上,市公安局、市交通委汇报了执法准备情况,市民巡访团、市信访办介绍了参与执法检查的设想,黄浦区与宝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16个区人大交流了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的方案,与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互动。
据悉,这次执法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至6月,聚焦普法宣传;第二阶段为7月至9月,聚焦依法执法。其间,执法检查组将通过市民巡访团、“12345”市民服务热线、媒体舆论监督等途径,广泛收集社情民意。
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出席会议。